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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支持安乐死,它与我国传统文化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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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湾名嘴傅达仁实施“安乐死”的视频画面曝光了,画面中这名名嘴曾经名噪一时,分了几口把药剂喝了下去,最终倒在自己儿子的怀里,看起来实在是心酸。于此,很多人表示想要支持“安乐死”,然而,这种“安乐死”的方式在我国真的行得通么?

这种安乐死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在大部分国家都不支持,世界上只有瑞士、荷兰等少数几个国家将安乐死合法化,其中也仅仅有两个国家将协助安乐死合法化。

安乐死这种方式在身患绝症,正处于深深地痛苦当中的人来说,是一种解脱自己,结束自己生命的选择。比如这次事件中的傅达仁,他曾经是一名知名的体育主播,因为患了胰腺癌,每天非常痛苦,每天都在忍受着病痛的折磨。所以,他最终选择了用这种安乐死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认为是对自己和家人的一种解脱。

然而,事实的本质是,他也不想死的啊!

安乐死这个话题,随之也引发了很多人的热议。经调查被调查人中有75%的人赞同实行安乐死,只有25%的人持反对意见。但是,当安乐死真正实行起来,可谓是难上加难!因为这和我国传统文化非常违背!

我国传统文化中,百善孝为先!一个“孝”字,让很多年轻人对自己的父母家人们都有着无比热爱的心情,那份爱是所有其他感情不能代替的爱,是亲情。一旦子女同意了对父亲的安乐死,那么在人伦上让很多人接受不了。说出去也不好听:“我对我父亲实行了安乐死!”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我把我父亲杀了!”多么残忍的一件事,让每个当父母的都头皮发麻。

我国传统文化也弘扬“真、善、美”,实行安乐死的患者,绝大多数都没有“自杀”的能力,需要别人协助。既然自己的亲人不能协助,那你们需要谁?有人说,当然是医生了!拜托,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每个医生在入门的时候都要进行宣誓,要对得起自己的天职,对得起自己的职业道德,你却让他去杀人,这不是更加有违“真、善、美”了么!更何况,无论是谁杀的人,到最后都会有一种负罪感,一辈子生活在剥夺他人生命的阴影当中了。

所以,现行社会中,是不具备实行安乐死的条件的,在法律上就更难行得通,也非常容易产生更多的法律冲突。首先,我国法律中任何人都有生命权,别人无权剥夺他人这项权利,自己的亲人也好,医生也好,剥夺他人生命权就是一种犯罪。如果这种行为要让法律改为不为犯罪,牵一发而动全身,其他所有涉及到生命权的法律条文都需要改正,这无疑是一种对法律的巨大颠覆,一般情况根本不可能冒这个险去改。

其次,我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社会是以家庭和家族为本位组成的。医院中常见的是,无论病人患什么病,只要是动手术,医院一定会找患者家属签字,有时候不仅仅需要一个人,可能需要全家族的人签字。即便病人真的得了不治之症,哪怕全身插满管子,哪怕正在承受着生不如死的折磨,亲人们依然舍不得他离去,因为他是我们家庭的一份子,是一份难以割舍的爱。如果安乐死合法化,这无疑让病人很容易就想到死,本来有希望救活的那些人,哪怕是有一点希望的人,瞬间选择了死亡,这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事实上,真正爱着患者的人,哪怕是砸锅卖铁,全家人背上巨额的债务,也要为患者唯一生还的希望拼搏一下。

再次,哪怕是身患绝症的人,在现行医疗条件下,完全有可能减轻痛苦和延长生命。即便是癌症,也能被延缓;即便是尿毒症,也可以通过肾移植的方式让患者生命得以延续。每个人都可以有尊严、有品质地活着,每个人都有机会活过一百岁。即便是真的去世了,也会把自己与病魔斗争的精神传递给他人,鼓舞他人,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

相反,那些害怕患者拖累自己的,安乐死正好成为了一个理由,让他们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合法杀人”。事实中,一名患有脑萎缩的母亲被她的子女们合伙签字“安乐死”的事情真的在前几年发生了。这名母亲在现场激烈地抗争,为自己的生命努力地争取,医院“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丑闻。

所以,千万别支持安乐死,这种方式不仅有违我国传统文化,还在现实环境下根本行不通。

电视上身患绝症坚持抗癌最终多活十几年的例子大有人在。我们要安慰那些患者,即便是身患绝症,也要坚强地活下去,努力争取让自己的生命更有价值,不要自暴自弃。现实医疗条件完全可以帮他们减轻痛苦和有机会延长生命,甚至哪怕只有一丝希望治愈,我们都要努力争取,不要轻言放弃。

而对普通人来说,每个人都有生老病死,千万不要支持所谓的“安乐死”,不仅与我国传统文化相违背,在法律上也很难行得通。更重要的是,每个人活得最精彩的时候,不就是和命运抗争的时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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