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治疗白癜风那家医院最好 https://m.39.net/disease/a_13809259.html五一长假之前,国家卫健委公开发布了对北京张煜医生质疑作出的结论,认定上海陆巍医生的诊疗原则基本没有什么问题。
一周的沉默。
五一长假的最后一天,5月5日,张煜医生再次怒而发文,称希望卫健委给予一个机会,让他和专家团对陆巍医生事件进行辩论。如果输了愿意吊销自己的行医执照,终生不再行医,但如果赢了,请换个专家组,并且公开调查流程。
他表示,所有发言均系个人行为,与医院无关。“我和陆巍医生素不相识、无冤无仇,为什么要反复指责和控诉就是因为我认为他就是医生中的败类,非常卑劣的、对患者敲骨吸髓的那种。”此次再次发声,是忍无可忍,就不能再忍。
张煜觉得,国家卫健委的调查结果对于他来说如同当头棒喝,明确的告诉他和所有人,陆巍医生对患者的诊疗原则基本没有问题,有的只是小错。对这一结论,他失望和愤怒并且担忧,因为这不是小事,而是大是大非的大事。
他确定,专家团的意见是错误的,关于陆巍医生的治疗方案基本符合医疗原则的结论,是个彻头彻尾的谎言。
在张煜的这篇叫板国家卫健委的文章发布之后,留言网友,站成两队:
李明:治疗方案可以探讨,没有哪个医生是完美的,这不能变成江湖比武,非要你死我活!Dr-Lu:个体化不是利益驱动化的遮羞布。行业主管、专家鉴定应该有勇气:壮士断腕、刮骨疗伤!
……
生活很简单,是人太复杂。
这起“揭黑事件”,主要有两条脉络:
一是医生可不可以突破治疗指南,能否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根据临床实际,作出个性化诊疗方案。
二是医生在作出超指南适应症用药时,到底是基于病人获益还是基于自己获益的目的?
这两个都是必须作出回答的必选题。
因为前者影响到所有中国医生,后者影响到所有中国病人。
前一个问题,国家卫健委给出了回答,基本没有问题;后一个问题,责成上海卫健委调查后回答到底有没有问题。
可上海卫健委的后一个问题还没有解答,张煜医生就对国家卫健委回答的前一个问题提出了问题:“这个结论其实是在为所有的医疗不良行为背书,如此一来,未来中国的肿瘤治疗很可能更没有规范化可言,某些医生更是肆意妄为,医疗不良行为更难被抑制,患病民众的生命权益如何得到保证?”
他期望能与专家团决战紫禁之巅,输则从此退出医界江湖,终生不再行医;赢则请求卫健委重新更换专家团,并对陆巍事件进行二次审查,期望得到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结果。并且“建议卫健委更换所有专家团成员,因为他们的医学水平和道德水准不足以代表广大医务人员。”
匹夫之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
这一场原本只是京沪两名医生之间的质疑与对决,而今已然成为了整个肿瘤界甚至整个医学界乃至整个医患之间的是与非。
鲁迅在《热风》里写道: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就令萤火一般,也可以在黑暗里发一点光,不必等候炬火。此后如竟没有炬火,我便是唯一的光。倘若有了炬火,出了太阳,我们自然心悦诚服的消失。不但毫无不平,而且还要随喜赞美这炬火或太阳;因为他照了人类,连我都在内。
应该说,敢为良知而站出来打破社会潜规则,无论如何,张煜医生都是一个有理想的热血青年。
可个性张扬,就必然会成为脱线风筝。这样的一个走向与局面,可能是张煜自己没有想到的。
虽然人间正道是沧桑,但法治社会,实现正义的方式,不应该是舆论,更应该是公理。
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到底面对一个病人,医生可不可以撇开指南束缚,杀伐决断的作出个性化诊疗方案?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彻底弄清诊疗规范指南的性质。这是纲,纲举才能目张。
一般而言,对于国家已经发布诊疗规范的病症,优先选用诊疗规范推荐的诊疗方案,绝对不能采用过时的、落后的诊疗方案,应该说,这是主流。这样的医生无疑是不会犯错的医生。
但是,对于末期患者,在现有的诊疗规范里面,没有有效的诊疗方案的前提下,尝试采用国内国外的新技术新药开展诊疗,这样的医生,是先锋医生。正确还是错误,要看探路的结果能不能到达罗马。
为什么这世上会有这两种医生?
因为这世上就从来没有绝对正确一尘不变的诊疗指南。
所谓的诊疗规范从来都只是建议性质,是一堆专家坐在一起讨论后暂定的一个治疗公约,所以一般命名为指南,而不是方案。
而如今,张煜医生对国家肿瘤中心的一些专家和同行作出的认定,不予认可,那实际上也就是肿瘤诊疗指南的彻底否定。这就陷入了持剑者死于剑下的塔西佗陷阱。
由此可见,这件事最终的结果,会是怎样的一个。
必须指出的是,医学方面的指南并不是法律性质或制度性质的行业规范,而是给新入行的医生的指导性意见。客观而言,指南本身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和落后性。
也因此,很多有经验的医生都会撇开它而去主动创新。
曾多次被《美国新闻和世界报道》评为“美国顶级医生”的卡斯特罗博士在好医友国际远程会诊平台进行的一场胰腺癌视频会诊中指出:“癌症治疗的专家共识或指南,应被视为医生决策的基础,而不应成为‘天花板’。对于许多癌症幸存者而言,超越标准治疗至关重要。”他指出,尽管一些新疗法尚未有充足的循证医学证据,但它们所依据的知识和观察来自新的医学研究,这些研究有可能揭示标准治疗失败的原因,可能给临床治疗带来突破和惊喜。
《美国医学会会志》也曾揭示,医院,每年约有一半以上的处方药被用于“未经FDA批准的用途”。这些超适应症用药,虽然可能带来一些风险,但也会让更多药物新功能被“解锁”,并使更多患者从中获益。甚至会改变这些药物过去的用途,进而促进相关共识和指南的完善与更新。所以,对于癌症晚期的超指南治疗,医院可以做,但要权衡病人经济情况和治疗预期。医院,建议还是老老实实照指南来。
人体是个极其复杂的诡异系统,医疗行为不存在“标准答案”,甚至没有“最优解”。很多时候同样的一种治疗方案用在不同的人身上效果往往是天壤之别,而明显不靠谱的治疗方式也不敢保证不会出现奇迹。这是一种难以承认的临床现象,诡谲而现实。陆巍医生接诊过成千上万的患者,应该有不乏成功的案例。说句实话,因为肿瘤治疗很多时候都是拼运气,试了不一定会有奇迹,但是不试就永远不会有奇迹。
当生命行驶到末路,有谁能不向最后一根稻草低头伸手?
所以,个人认为,这一事件,从目前的情况来说,陆巍医生结合临床实际来制定诊疗方案,这一点对于一名资深医生来说应该是合理的,无可厚非的,社会应该给予医生这样一个宽松宽容的环境。
陆巍医生选了培美曲塞的化疗方案,指南没有推荐,而患者实际获益,有错吗?这也就是为什么国家卫健委对陆巍诊疗方案虽然不完全符合指南,但却不觉得有什么原则性问题的关键。
国家卫健委也是充分考虑到这一点才作出“基本没有问题”这么一个结论的。否则,肿瘤指南里只有靶向药可用,当患者所有靶向药已经耐药,想让医生再用PD1方案最后一搏,还有哪个医生敢为患者的求生欲而去越雷池一步?
至于所质疑的其中有没有利益相关问题,这个上海卫健委调查结果没有出来,暂不敢肯定,也不敢否定。但是,有一个问题是:按照指南来,就没有利益相关了吗?
谁敢绝对肯定的回答?
我们再退一万步换个角度去猜想,如果陆巍医生诊疗确实有程序违规的话,患者家属直接去诉讼获取经济补偿岂不是更好?既然没有走司法程序,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患者家属大概率也是知道该诊疗过程在法律上应该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从而寻求网络舆论以达自己的诉求?
种种这些问题,其实都不是问题。因为医患本是同根生,我还是那句话,医生是这个世界上最希望患者活下来那个人!这是不容置疑也是无需质疑的。患者的治疗效果就是医生的职业口碑,谁不想爱惜自己的羽毛啊!
所以,目前,这件事情,如果有问题,只有一个,就是超指南用药到底有没有利益相关的问题。
遗憾的是,张煜医生等了近一周,这一问题,始终没有结果。所以,他实在是等不急了。因为,如果他指控的“医生中的败类,非常卑劣的、对患者敲骨吸髓的”陆巍医生一点问题都没有,那么,他就问题大了,至少会涉及到污蔑诽谤。陆巍医生就很有可能反戈一击。
所以,无论如何,这是一个只有一人胜出的角逐,没有和局的可能。
不管结果如何,这件事对于医患关系的打击都已经无可挽回。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病人拿着指南对医生说三道四说这说那。
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
野夫怒见不平事,磨损心中万古刀!
不管从事什么行业,在自己行业的规则内跳舞,推卸责任,打太极,和光同尘,显然是最为轻松的活法。说句实话,作为一名医生,我心中之刀是天天在磨损,并没有张煜医生的勇气。
张煜医生在没有利益关系的情况下发声,的确令人钦佩。但是,身为医生,个人觉得这样的事情还是限制在学术讨论范畴内为好,在专业范围内讨论,我完全支持,非要拼个鱼死网破,如此裹挟舆论的做法,其实并不利于医患关系的破冰,反而容易被媒体带偏,激化了医患矛盾。无论如何,对于诊疗技术层面而言,矫枉过正和因噎废食均非可取,希望医学能在平衡中稳步前进,希望更多的肿瘤患者能被医学所拯救,获得生机和希望。
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回应。这并不是说张医生的主张就一定对,而是捍卫他说话的权利。